第4章 母猪上树-《太古凌冥李天命沐晴晴》


    第(3/3)页

    李炎枫要娶雷尊府的人,自然不能留一个让雷尊府厌恶的苍蝇在离火城。

    “父亲大概是想攀一下雷尊府的关系,他想走得更远,所以自然要牺牲你们两人了,毕竟你们在他心里一文不值,所以,你要留在离火城,就是跟他作对。”

    “他十天后就要举行盛大的婚礼了,你不走,要是让雷尊府的人看到,可能会死哦。”

    李雪娇跟他说这些,绝对不是为了保护他,而是为了让他绝望,让他知道此刻的自己有多么卑微。

    甚至,她今天被如此击败,心里当然有仇恨怒火,要是李天命离开离火城,她反而没有报复的机会。

    要是引李天命去父亲婚礼飞蛾扑火,再次遭受惨重打击,她才能出今天这恶气!

    “十天后,不正好是决出‘炎黄学宫’入选名额的日子?”李天命皱眉道。

    这其实是他必须留在离火城的原因,因为他要重返炎黄学宫。

    炎黄学宫,是他魂断之地,但也是所有年轻御兽师的梦想之地。

    那两个人如今还在那里,他要复仇,必须要堂堂正正,回到炎黄学宫,拥有炎黄学宫弟子的身份。

    离火城有一个炎黄学宫的入选名额,而且是四年举行一次。

    四年前那一次得到决选名额进入炎黄学宫的,就是他李天命。

    而这一次,他还要拿到这个名额,这样的话,他就能堂堂正正离开离火城,还能把母亲带到炎黄学宫。

    更重要的是,可以让李炎枫送他们离开,而不是如丧家之犬一样离开!

    “确实,婚礼和炎黄学宫决选碰在一起了,父亲的意思是,让炎黄学宫决选为他的婚礼助兴吧。”

    “反正,这次拿到炎黄学宫名额的,不出意外也是他的儿子。”

    李雪娇的话,听起来还有点不服的意思。

    她所说的儿子,可不是李天命,而是李炎枫第二个妻子的儿子,李天命的二弟,名为李紫峰。

    他比李天命小三岁,没赶上上次竞争炎黄学宫。

    在李天命废掉这三年,李紫峰飞速崛起,他现在的年龄和实力境界,和当初李天命得到炎黄学宫名额的时候几乎没有差别。

    李紫峰的崛起,让离火城的百姓忘记了李天命。

    李天命给离火城蒙羞,这三年来,是李紫峰给离火城带来了新的希望!

    毕竟作为边远城池,离火城的人民,还是希望他们的天才,能够去到炎黄学宫,去挑战那些在朱雀国核心之地的天之骄子们!

    “哥明白了。”李天命了解这一切了。

    这样一来,十天后他的婚礼,他就更要去了。

    有些尊严,需要自己去亲手拿回来。

    包括雷尊府来的女人,包括那无情的父亲。

    曾经失去的一切,也需要自己重新踏上这条道路,去英勇战斗,拿回属于自己的一切!

    其实还有一点更加重要。

    李天命在十六岁之前,就问过卫婧是否有治愈她这种怪病的方法。

    那时候卫婧说了一个地方,那就是炎黄学宫的‘天府’!

    母亲至今为止,都没说她为什么知道天府能治愈她这种怪病。

    李天命也没必要关心,他只知道,自己不但要进炎黄学宫修炼,还要争取进入炎黄学宫最核心的天府。

    只要进了天府,母亲就一定会给出答案。

    三年前,其实他有着接近进入天府的天资,得到圣兽战魂后,他甚至铁定能进天府,能给母亲治病,给母亲延年益寿。

    可是林潇霆和沐晴晴毁掉了他的希望。

    现在他已经二十了,卫婧也剩下没多少时日了,这一次炎黄学宫决选,是他唯一的机会。

    如果错过,只能眼睁睁看着母亲逝世。

    不管是她这辈子,还是李天命这辈子,如果就这样结束,他都不甘心!

    “就从炎黄学宫的决选开始,就从他的婚礼开始!”

    休掉母亲,就是为了娶这个雷尊府的女人,好让他李炎枫爬得更高一些。

    至于自己儿子是被雷尊府的人废掉,这对李炎枫来说,已经没有意义了。

    因为他的嫡长子,已经不是曾经寄托着他希望的李天命了。

    “离火城那么多有头有脸的人物,如果让他在婚礼上丢人了,他会杀了我吗?”

    李天命很好奇,他已经非常渴望,那一天的到来了。

    毕竟,沉寂三年了,谁不想回到属于自己的战场,让所有人看看,他还没有战败!

    “命儿,我们走吧。”卫婧已经没想收拾什么了。

    “好,母亲。”李天命搀扶起了她,他走得非常决然,因为他对这城主府,没有丝毫留恋的地方。

    “把这些宝玉捡起来。”走没两步,卫婧忽然说。

    李天命有些排斥,他其实不太愿意接受李炎枫这最后的恩赐,这简直是一种羞辱。

    “孩子,大丈夫能屈能伸,眼前的好处自然是要拿起来的,毕竟,真正重要的,是夺回尊严的那一刻,而不是担忧失去更多的尊严。”卫婧温柔的说。

    李天命明白了。

    卫婧给他指了明路。

    简而言之就是,有便宜,不占白不占啊!


    第(3/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