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三十三章 伤残抚恤-《我在三国教书那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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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士兵战死,李孟羲定的抚恤金是一百六十贯,所有伤残种类加起来,当以一百六十贯为基准,不应该超出这个数额太多。

    于是,李孟羲提议再把抚恤额度调整一下,看哪里可以增减,把总抚恤额度界定在两百贯左右。

    这一微调,花了许久时间。

    最后抚恤标准,如下:

    特级伤残——

    颈部受创,颈部以下瘫痪,抚恤金两百六十贯。

    士兵被敌军骑兵一枪杆甩在脖子上,颈椎咔嚓一声断了,人虽然没死,在汉末三国,高位截瘫没任何办法医治,脖子以下失去知觉没办法动弹,这比战死还折磨人。

    所以,比战死抚恤多了一百贯,为两百六十贯。

    然后,次特级伤残,胸部以下腰椎以上的脊椎瘫痪,抚恤金为二百一十贯。

    胸部以下开始瘫痪,意味着上身头部和颈部还有一双手臂都能动,而胸部以下,则完全没有知觉。

    然后,特级伤残第三个标准,是腰椎以下瘫痪。

    从腰椎开始瘫痪,上半身还有知觉,且能活动,等于是下半身完全残废,抚恤金额和战死抚恤同等,为一百六十贯。

    身旁没有战兵,李孟羲于是问军医田卜,问他如果两腿伤残不能行走,抚恤一百六十贯钱,够不够用,够用多久?

    军医田卜认真的想了后,回复李孟羲,一百六十贯不少了,就算干不了活,买地,善田一亩,价三百,恶田七亩,价五百。

    一贯为一千文,一百六十贯钱,够买好田五百来亩。

    汉朝田亩与后世不同,一亩的面积较小,再加上农业不如后世发达,土地产出有限。

    《前汉纪·文帝二年》载有晁错复说上之言曰

    【今农夫五口之家,其服作者不过二人,其能耕者不过百亩.百亩之收,不过三百石.”

    100亩产粟300石,亩产粟3石.汉代的小亩比战国时期的周亩略小,合今市亩0.228亩,折合今量就是亩产粟281市斤】

    买五百亩地,可以租给五户家庭,收租过活完全当个富家翁了。

    既然如此,一百六十贯现钱足够一个失去劳动能力的伤退老兵维持生计了,李孟羲于是放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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