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李氏撇撇嘴:“其他还有什么他干的?劈柴,护院,赶车,咱们都请了长工了!” “那请长工也是有些管事的要会的吧,以后守常干些别的,当个掌柜的什么的,会认字,也知道活干的怎么样,肯定也是一把好手!”沈清晨帮着白守常小盆友辩解了一句。 不喜欢学习的娃,在课堂上是挺遭罪的。 可是吧,沈清晨觉得在什么样的年龄段就得做什么年龄该干的活。 哪怕白守常小盆友再不喜欢读书,那现在他也得跟着。 至少多学点字! 对白小六这懒蛋来说,要是让他干活,他宁愿通宵读书。 可是白守常不这样。 如果你要和他说,你干活和读书选一样。 这家伙肯定会选干活! 都不带考虑的! 现在就是和白守礼几个小的一起跟着读,家里还有方先生帮忙盯着,要不守常小盆友真难说能坚持到什么程度。 “不是我说啊,一下请这么多,太费银钱了!反正咋说都是你有理!” “……” 好吧,李氏还是那个李氏。 自己会找话题呢! 对于这个事情,五郎已经和李氏沟通过多次了。 五郎是举人,迎来送往的事情也多。 再一个就是他们家现在在府城也算是干了小买卖了,总不能让老娘一直跟着在这边。 虽然李氏没说,可是看得出来。 她也是放心不下老家的那些家里人。 五郎还想着要开一个饭馆,直接在店时在,也省得总得出去跑集。 被李氏一口给否决了! 那得多贵啊! 饭馆哪个不是大酒楼,那租金得够家里人吃一个月的馒头了。 还是纯白面的那种。 好吗,五郎就没有坚持必须马上找。 不过和李氏商量了一下,有合适的位置的铺子就再看看。 李氏嗯啊的敷衍着没应声。 五郎对亲娘也没办法,只能暂时就先放下了。 请长工的事儿,还是五郎和沈清晨一起劝说李氏的话,显然,效果一般。 想起来了就会嘀咕嘀咕。 “娘,您看咱们回老家,府城的生意也不影响,还不用担心有人找三哥三嫂还有五郎的麻烦,您说咱们请长工是不是请对了?”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