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情非得已-《余生多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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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献溪走上前,握住郝父的手,听到郝父用余力把喉咙里话说出来:“烟……烟……交给……你……了……”
他看着沈献溪长大,知道他为人靠谱有前途,也知道郝烟一直喜欢他,两个人在一起,他便心安了。
沈献溪愣了下,而后点点头,同意了。
沈献溪其实明白为什么郝母那么急着想要将婚约定下来,她一个家庭主妇如今没了丈夫也没什么收入,就指望着女儿了,眼前唯一够得上的便是沈家,沈家专门出建筑人才,国际知名的那种人才。
沈母在得知郝家想要尽快订下婚期的时候,在一天晚上来到沈献溪的书房,柔声问道:“你那天,为什么会答应你郝叔叔?你明知这是一种绑架,你可以拒绝的。”
沈献溪放下手里的资料文献,捏了捏眉心,淡淡的说道:“我当时只想让郝叔叔走的安心。”
“那郝烟呢?你喜欢她吗?真的打算娶她?”
“妈,我都不知道喜欢是什么。”他眼中有些迷茫,复而清明,“但我既然答应了娶她,便会遵守诺言。”
郝母叹了口气,优雅的转身离开,没走几步,又转过身,“献溪,你是在对自己不负责,也是对郝烟不负责,更是对以后你会喜欢上的人不负责。”
而二十二岁的沈献溪,当时并没有在意这句话,他想满足郝烟,不想看她再难过,那只会让他觉得自己很无用——尤其在经过那件改变他人生的事情以后。
那个时候对郝烟的心软,沈献溪原以为可能就是“喜欢”,那便也极好,结婚会是一个正确的决定。
婚期订在郝烟大学毕业以后,七月七号,是一个吉利的日子。但是婚礼没有大办,只是请了两家要好的亲友,领了证,吃了一顿饭。
沈母送给郝烟一对翡翠镯子,眼角皱纹愈发的多了,她说道:“郝烟,委屈你了,婚礼没能办的热闹。”
郝烟明艳漂亮的脸上都是笑:“妈,这是我的主意,毕竟我现在在娱乐圈的地位,不能让别人知道我结婚,倒是委屈了献溪呢。”
自从父亲去世,她频繁的试镜拍戏,终于被一家大牌的影视公司给看中了,签了她,主捧她,虽然没能大火,但也有些知名度,就是位置不稳,千万不能有恋情的消息漏出来,更别说结婚这件事。
她挽着沈献溪的手臂,只觉得十分幸福。可沈献溪却还是神色淡然,仿佛这场婚礼的主角不是他,他只是一个旁观者。
而在那一刻,沈献溪见着亲戚朋友的笑脸,听着他们的祝贺,那些“郎才女貌”“天生一对”的夸赞,突然觉得,原来他一直都是自己的看客,而不是主宰者。
一瞬间失意迷茫席卷了他的大脑,在别人眼里,聪明沉稳的沈献溪,其实对于人生,从来都没把控得住。
新婚之夜,他逃到了书房,翻着中世纪的文献资料,才能有所归属。
郝烟换了一身薄纱睡衣,意在引诱他,悄无声息进了他的书房,从身后搂住他,魅声说道:“献溪,我们该睡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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