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百六十四章 时不我待-《官涯无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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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过的真快,不经意间已经到了八月下旬。『笔  Ω趣  阁Ww』W.  biqUwU.Cc

    这天下午,楚天齐刚接完电话,曲刚来了。

    看到是曲刚,楚天齐直接道:“老曲,刚接完电话,何喜醒了,能够认人,就是以前的好多事想不起来。”

    曲刚坐到椅子上:“太好了,这都快一个月了,我都怕他醒不过来。他这一醒,我们的压力也减轻了不少。”

    楚天齐点点头:“是呀,只要他醒了,我们就能暂时松口气。大前天看到赵有花,我真不知该如何答复。所好她也明白自己男人做了错事,没有和咱们纠缠。不过看到他那种无助的眼神,我还是有点内疚。家属是一方面,关键县里那边也追的紧,好几个领导都打电话,虽然这些领导没提责任的事,但话里话外这责任都是我的,都是咱们局工作没做好。”

    “局长,再向你汇报一件事,好事。村民诉聚财公司一案已经判了,今天上午下的判决书,没有开庭,直接下的。”曲刚面露喜色,“还好有了那些录相和证明材料,否则这案子村民指定输。”

    “这么说,村民胜了?”楚天齐语气轻松。

    “胜了,这是判决书。”说着,曲刚把手中的一沓纸放到楚天齐面前。

    拿起《民事判决书》,楚天齐直接翻到最后一页,看着上面的关键内容:本院认为,原告诉被告合同造假一案,事实清楚,证据链完整。原告要求被告支付租金,法院予以支持。被告伪造合同页,并反诬原告造假,对原告身心造成一定伤害,因此支持原告要求被告赔偿精神损失费的要求。依据《民法通则》第五条的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应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支付原告第二租赁年度的所有租金玖万玖仟柒佰玖拾2圆整。

    二、被告应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支付原告逾期滞纳金肆仟零伍拾2圆伍角壹分。

    三、被告履行第一条判决时,应同时支付原告精神损失费壹万元整,并支付原告误工费、交通费等共计壹千2佰6拾肆圆伍角整。

    四、鉴于被告曾采用恶劣手段造假并反诬原告,故要求被告在本判决生效后六十日内,支付原告第三、四租赁年度的所有租金2拾肆万玖仟肆佰捌拾圆整。

    五、被告要在第三租赁期到来前,支付原告第五租赁期的全部租金,以此类推。

    六、本案受理费、诉讼费、鉴定费,共计壹万肆仟6佰柒拾壹圆2角捌分,全部由被告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西省定野市中级人民法院。

    又看了一遍判决结果,楚天齐把《判决书》放到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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