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北上教廷山-《我专杀主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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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冲冲冲!!”

    “皮卡皮,快跟上!”

    “哈哈哈哈哈!!”

    “骑羊好好玩!”

    罗姆尼站在魔法实验房车前的小踏台上,看着格瑞斯·艾玛骑在六足金背羊的身上,开心的冲刺在草原上,身后还跟着皮卡皮,脸上不禁带着微笑。

    周边的亲卫们看见自家的王子开心,也跟着心情大好。

    格瑞斯·艾玛性格真的很纯正直率,大大咧咧之余,开心的点也跟小孩一样。

    他们一行人刚从一枚名为摩托戈的小国出来,进入到了北部草原的领界。

    这时候离大陆神圣教廷所在的圣山,已经不到一万两千里,也就是大约六千公里。

    走得快一些的话,可能再有一枚半月就能够到达圣山。

    若是走得慢,比如每到一处,都要让格瑞斯·艾玛带着皮卡皮冲刺一番的话,那么可能时间就要拖长到三个月,或者半年以上。

    行程很紧凑,可罗姆尼并不想打扰格瑞斯·艾玛。

    他来到这个世界十六年,现在将近十七年了。

    还没有谁那么直率的袒露过性情给他看到,他很喜欢格瑞斯·艾玛这种性格。

    虽说偶尔强势了一点,但大大咧咧的格瑞斯·艾玛,还是有温柔的时候的。

    比如撒娇,比如喂皮卡皮,比如发现柔软的床垫,比如喜欢抱着暖呼呼的罗姆尼睡。

    这些都还是罗姆尼少有感受到的。

    或者说,两世为人也就这一次感受到了何种温馨。

    所以罗姆尼很珍惜,也很疼爱格瑞斯·艾玛这个私定的王妃。

    除了同为地球人的身份,同样知道主角奥秘和系统隐秘的共性,格瑞斯·艾玛本身的性格,天性,真的很打动罗姆尼。

    这是这个时代的女性不具备的。

    贵族小姐们,那种叽叽喳喳,小阁闺调,罗姆尼并不讨厌,可还是格瑞斯·艾玛这种性格更打动他。

    他希望自己的身边人是率真的,没有那么多心思的。

    从天而降的格瑞斯·艾玛,正好符合了这种标准。

    果然,穿越送的,就是好!

    罗姆尼笑得越发开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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