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页 陈思梵最大的特点是稳,他已经身经百战,在战场上经历惯了枪林弹雨,不管在多危险的情况下都能保持沉稳。 秦风这边向他轰炸时,他带着朱雀就跑出了山坳,有条不紊的在山坡上搜集子弹。 山坡上已经死了一千多人,每个士兵都带着不少子弹。 一个弹夹里有三十颗子弹,一名士兵会带八个弹夹左右,翻走一个士兵的弹夹,就能得到二百四十颗子弹。 在战场上捡子弹,得到的子弹比他们逃走时带的还多。 同时还有手榴弹,高压火枪,小型火箭筒等各种武器。 他捡弹药时顺便搜走了一些士兵身上带的酒壶,他可以把这些酒壶做成简易地雷。 一波下来,他和朱雀守住山坳十分容易。 陈思梵会打仗是出了名的,北美以前都很欣赏陈思梵,对陈思梵毕恭毕敬。 秦风是陈思梵的旧部。 知道陈思梵的厉害。 与陈思梵在战场相对,心里十分紧张。 秦风的手下们向山上轰炸时,秦风在山下发呆。 正发呆时,哈德斯捅了他一下,“秦帅,陈思梵根本没呆在我们的火力点,正趁机搜集我们丢下的弹药呢!” 第(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