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章、能战胜狂化EX的只有神逻辑!-《立香大小姐想让我复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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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诺维尔一瞬间被这投掷的凶器砸的七荤八素,脑子晕乎乎的,整个人向后躺倒,还好有迪昂撑着他。

    “好疼……有一个瞬间,我差点看到我死去的奶奶再对我招手……奶奶,奶奶你为什么在桥的对面啊!是要我过去吧?奶奶,你为什么手里拿着新发售的ps5啊,是说我过去就给我玩吗?”

    “快给我醒醒……”

    这无聊的梦话弄得迪昂不知道该怎么吐槽才好,只能使用了传说中的奥义:手刀。

    骑士迪昂使用了手刀。

    因为是打击技对骷髅效果拔群。

    即便是有咒术加成,诺维尔还是觉着好像刚刚迪昂这一手刀的威力比刚刚斯巴达克斯扔过来的武器要强得多了。

    真是太可怕了,真的是太可怕了。

    这个看上去弱不禁风的豆芽菜,实际上可是拥有a等级筋力的怪物啊!不愧是欧罗巴剑圣!好强!

    诺维尔感慨了一下,赶紧一骨碌翻身起来,果然,整个局面乱成一团,所有人都在四散逃走,而斯巴达克斯正要一个飞扑,从天空向着尼禄陛下扑了过来。

    还好这里是战场,这要是换了奇怪的片场,下一秒就应该是少儿不宜的内容了。

    诺维尔来不及反应,下意识的改变了自己的形态,身披黄金铠甲的骷髅半人马!登场!

    这模样,简直就好像是罗马风格的铠甲骑兵——发动了融合牌之后的场景。

    六条手臂里各自拿着武器,锐利的挥动手里的武器,迎战空中的斯巴达克斯……

    理所应当的,从天而降的人,是应该占有优势的,毕竟我们都知道,运动是会产生能量的,一颗子弹,你让小孩子扔出去,没有啥威力,你从反器材狙击步枪里发出去,就连坚固的载具都能打穿,可想而知,速度对于威力的影响。

    斯巴达克斯本来就力量巨大,现在还有速度优势,那么应该正确的做法应该是——跑路!!!

    可是现在没法跑……

    因为太过于突然,尼禄也好,藤丸立香也好,都没反应过来,只有玛修着急的展开了盾牌。

    可是盾牌这种防具,也是有局限性的。

    虽然,一般人玩骑马与砍杀的时候,面对盾牌都会选择修改自己的力量数据,然后一刀连人带盾牌一起砍碎,但实际上想要对付拿盾牌的人并不需要那么麻烦。

    比如现在,是,玛修的盾牌确实坚固到什么都砍不坏。

    那么又怎么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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