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页 纹着龙的长枪在罗马明朗的天空下闪烁着寒光。 那是一把怎样的武器呢?诺维尔不懂武器,所以说不上来。 但毫无疑问的是,这把武器长度适中,重量匀称,枪刃的上流动着凶暴的戾气,绝对不是凡品。 这,应该是宝具等级的武装。 虽然不是芥雏子前辈是从哪里搞来的,但这都不重要!师夷长技以制夷……啊,这话放在这里不太对!应该说,拿来主义!嗯,拿来主义。 不管是你的还是谁的,到我手里就是我的! 这个人干脆别叫诺维尔,改叫诺胖虎算了。 现在,诺维尔手里拿着这把长枪,正是要和卡里古拉伸出拳头来硬碰硬!比一比!谁怕谁! 现在大家都是高速冲刺,速度又都是奇快,临时变招是来不及了,诺维尔长枪亮出来,正是瞄着卡里古拉的手腕去的! 他忘了是在什么地方看到过这么一句说法,新兵总喜欢瞄准脑袋和心脏,而老兵则喜欢瞄准四肢。 这是因为敌人也不傻,谁都知道心脏和脑袋是致命的地方,所以都保护的结结实实的,想要一刀毙命很困难。 但是,如果砍断四肢就不一样了,首先能极大程度的削弱敌人的战斗力,就算不能杀了他,这人也废了一半了,上如果砍断的是腿,估计就全完了,跟死了差不多。 但是,这种情况的残废伤兵,依旧能拖累敌人的士气。 你救不救? 救,你得浪费人力。 不救,士兵们心里埋下了恐怖的种子,担心会不会明天自己就是倒在血泊之中抱着腿的那个人。 救了之后,医用物资你得分配给他吧?军粮什么的你得给吧?然后还有队伍里因为有伤兵,行军速度肯定受到影响了吧? 所以,在古代战争之中,致伤往往比致残更加有效率。 难度也更低。 现在诺维尔就准备践行这个理论,先废了他的一条手臂。 然后么…… 当然就是顺势砍了他! 长枪这种武器,诺维尔的了解仅仅局限在三国无双里,就别指望他有什么高超的技术了,概括起来就是,外行的水平。对,外行的水平。 第(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