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九章 偶像-《美女总裁的神龙兵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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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甚至叶真连自己的名字都没有告诉洪万钧,他这是在像雷锋学习,做好事不留名!

    听到叶真竟然一口回绝了洪万钧提出的诱人要求,林清音简直要吐血了。

    在还没有跟苏镇海定下那五年之约时,刚毕业的林清音,梦想就是进入洪万钧的华元集团上班。

    不过因为后面生的种种,所以她在投了一封简历后,就再也没有下文了。

    现在知道叶真竟然这么好运气,随便救个人,都能够进入她当初想要进入的公司,简直不要太幸运了。

    “你拒绝之后,那他还有没有说别的?”林清音继续追问道。

    叶真看着面前可口的饭菜,咽了咽垂涎三尺的口水,说道:“未婚妻,我看能不能先把那个家伙搁到一旁去,我们先吃饭?”

    没有什么比吃饭更重要的!

    如果有,那就是吃两顿!

    林清音说道:“你不把话说完了,就不许你吃!”

    叶真:“”

    早知道就不提了,谁知道未婚妻竟然对那个洪万钧这么上心?

    叶真自然不会以为林清音对那个洪万钧有别的意思,因为洪万钧看上去已经有四十多岁了,而且还没有自己长得帅,所以叶真一点危机感都没有。

    不过即便如此,叶真还是对那个自己今早救下的人很好奇,不明白未婚妻为什么自从听到他的名字后,整个人都不对劲了

    于是他问道:“未婚妻,你认识那个家伙?”

    林清音捋了捋耳边的秀,抿了抿嘴唇,说道:“认识,但也不认识。”

    叶真听得一头雾水,什么认识不认识的,到底是认识,还是不认识?

    女人说话就是麻烦!让人听得云里来雾里去的,说话就像绕口令。

    “我知道他,但是他却不知道我,所以也能说我认识他,但也不认识他。”林清音继续补充说道。

    “哦,那就是不认识呗。”叶真眨了眨眼睛,说道,同时,还趁林清音不注意,趁机夹起一块五花肉,塞入自己的口中。

    林清音无视了他的动作,说道:“其实,他是我大学时期的偶像,现在是我作为前进动力的榜样。”

    话音刚落,叶真端起汤碗偷偷抿了一口汤,差点没有喷出来。

    他没有想到,自己随手救下的一个人,竟然是他未婚妻曾经的偶像。

    而且未婚妻的审美也太稀奇古怪了吧?他长这么大,见过别人把明星当偶像的,见过把科学家当偶像的,见过把运动员当做偶像的,就是没有见过有人把一家公司的老总当做偶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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