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五十七章 笑起来的苏枫太可怕了!(呼!跪求保底月票!订阅!)-《我真的只是想打铁》


    第(2/3)页

    那对于此时此刻的加内特而言......

    无论是保罗-艾伦那烧不完的钞票,亦或者是年轻炮哥那肉眼可见的天赋,都让他感受到了,他在明尼苏达时从未感受过的......

    希望!

    在加内特看来,在这个被苏枫所统治的“黑暗年代”......

    希望是远比钻石还要珍贵的东西!

    抬头望望天,瞧,是月亮在笑。

    低头瞅瞅地,看,是浪花在跳。

    也许对于这个庞大的世界而言......

    每个人都是渺小的存在。

    但是加内特相信,只要这只炮哥能够继续成长下去......

    那这支开拓者必将在他凯文-加内特的率领之下拥抱美好的明天!

    咳,且说正事。

    与苏枫之前预计的一样。

    虽然保罗提前一年进入了NBA,但是由于这货在大一结束后,便具备了极高的完成度,因此这赛季,炮哥已然成为了年度最佳新秀的头号热门人选。

    加上加内特十分欣赏保罗在训练时的态度,所以在加内特的暗示之下,平时在队里,甚至就连开拓者队内的一些老球痞,都得对保罗礼遇三分。

    在苏枫原本的时空里,一些硬特黑们为了尬黑硬特,便搬出了很多加内特欺负新人的典故来尬黑这只铁血大狼王。

    比如早年拳打斯泽比亚克,晚年脚踹奥布莱恩特。

    但是其实,纵观加内特的职业生涯你便会发现,加内特这人每次向萌新出拳,都是有一定缘由的。

    比如拳打斯泽比亚克那次。

    当时在一次训练里......

    不停让加内特过来给自己挡拆的斯泽比亚克,由于在防守时非常懈怠,于是加内特便故意有两次没过去给他挡拆。

    而这时,作为一介萌新的斯泽比亚克,竟然冲着加内特大吼大叫了起来。

    结果,一向铁血、残暴的加内特怎可能还能忍受得了斯泽比亚克?

    再比如脚踹奥布莱恩特那次。

    因为在训练里缺乏激情,加内特便决定通过他的循循善诱,来把奥布莱恩特引向正途。

    只可惜......

    由于受不了加内特总是会无端地指责自己,在心态大崩之后,没过多久,奥布莱恩特便淡出了联盟。

    说白了,就这两起案例,你能说是人加内特喜欢欺负萌新吗?

    介分明就是人加内特在指引这群萌新!

    只不过人斯泽比亚克在事后知错悔改,并在随后成为了狼王于森林狼时期的左膀右臂,而奥布莱恩特心理素质不够过硬,没能受住罢了。

    事实上,加内特这人大多数时间还真就只是对事而不是对人。

    比如在苏枫记忆里,在加内特的狂舔之下成长起来的郎指导。

    在苏枫原本的时空里,加内特就曾不止一次在公开场合夸赞朗多,“天空才是其的极限”。

    当然......

    这一世......

    天空已经不再是朗多的极限了。

    因为这句话,加内特早已在这赛季送给了炮哥。

    而值得一提的是,如果苏枫记得没错的话......

    在他记忆里,朗多和保罗之间的恩怨......

    那也是相当精彩的一部故事集。

    “如果郎指导知道事实的真相,也不知道他想不想蒙上自己的面庞,化身为黑衣男子来把我炮的腿给打断。”

    这天,在和保罗吃完炸鸡后,看着保罗的背影,苏枫默默地感慨道。

    不得不说,这一世,由于自己的出现,虽然很多经典组合不复存在,但是这些新的经典组合,却是让苏枫感觉NBA更加有趣了起来。

    还是拿保罗和加内特这对组合来说。

    苏枫前世,在加内特退役时,别看我炮曾说过,他在这个联盟里最痛恨的球员就是加内特。

    但是其实,在这句话的后半句,保罗也说过......

    如果加内特是他的队友,那他会非常高兴。

    毕竟......

    现实里的加内特可不是起点某个叫静悄悄的狼黑黑两句,他的实力便会受到影响的。

    无论你再怎么吐槽......

    巅峰时期的加内特,在苏枫看来,都是NBA历史第二大前锋的不二人选!

    (马龙、巴克利:?)

    ……

    16日晚,在玫瑰花园球馆,热火正式迎来了他们向NBA历史最佳开局记录发起冲击的第十一场比赛。

    球场上,在俩队的球员热身结束后,现场大屏幕随即给出了今晚俩队的首发。

    热火:奥尼尔、哈斯勒姆、苏枫、巴特勒、佩顿。

    开拓者:普尔兹比拉、加内特、帕特森、安德森、保罗。

    与之前打小牛相比,今晚热火的首发阵容又发生了细微的变化。

    那就是......

    在新赛季开打了大半个月后,苏枫总算是回到了小前锋的位置上。

    由于苏枫知道加内特的铁血干拔,就像没有枪头的霸王枪那样捅不死人......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