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怒气冲天的庄园主人-《大世争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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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修,你这是找死!”
老乞丐丝毫不惧恐吓,将手枪插入腰间,口气蔑视道:“咬人的狗不叫唤,你即便是天天在我面前赌咒,你以为老子会怕你吗?难道你会比德国人大炮更厉害?”
“好,好,我知道你在法军中上过战场,但是你别忘了,你还有一个女儿……”光头大汉邪笑着盯着马修看,目光怜悯却冰冷的让人发颤。
“加尔特,你要是敢对阿罗伊丝动一根手指头,我就要你全家的命。”马修大怒,眼睛通红,显然是动了真怒。
公牛来了!
(街头混混对警察的称谓,寓意其横冲直撞的蛮横。)
快跑啊!
也不知道那个倒霉鬼喊了一嗓子,几个嚣张之极的混混顿时乱了起来:“加尔特,来的时候霍利老大再三提醒,要说服固执的老马修,而不是用恐吓。”
“屁话,老子要是能说服那个老头子,我还用恐吓吗?”
光头大怒,顺手给身边的一个小喽啰一巴掌,眼神朝着远处慢慢踱步而来的警察看去,沉声道:“我们什么也没干,怕什么,警察也不能当街杀人,都给我挺起胸膛来。”
几个小喽啰闻听,精神一振。是啊!他们不过是不习惯在正午的阳光下走动,感觉全身都别扭,而不是习惯的午夜,这可不犯法不是?
鸡怕撵,狗怕打。胆量这东西真的很奇怪,黑手党不怕马修手中的抢,甚至在马修开枪之后,岿然不动,表现出的那种胆气,不弱于战场的老兵。这会儿,却战战兢兢地的盯着挎着警棍的警察。不过警察在美国还有一个名字,就是公牛,横冲直撞不解释。
其实很好理解,马修不会真的开枪伤人,杀了人,他也会有大麻烦。
但警察却是个例外,他们是领取了合法杀人执照的特殊群体,更何况面对是的纽约地下的黑手党组织,杀人和杀只鸡没多大的区别。惹火了警察,他真开往人身上要害地方开枪,还不带犹豫的。
踢踏,踢踏,巡警坚硬的牛皮靴子,在干燥的碎石路面上发出清脆而果断的声音。
不一会儿的功夫,肥头大耳的巡警走到了六个黑手党成员的面前,鼻息之间,能闻到浓郁的酒气,这几个混混就更不敢动弹了。
“斯帕克,你是否管的太多了一些。刚才开枪的可不是我们。”光头加尔特故作姿态的瞄了一眼怒目相对的马修,这功夫,巡警斯帕克打了一个意味深长的饱嗝,食物**的气味立刻散发开来。
“就你,纽约街头的一群老鼠,我可懒得理你们。不过我可警告你,别在我的地头搞事,不然我一定让你死的很难看。”别以为是巡警斯帕克的话是一句毫无营养的醉话,和黑手党一样,警察的威胁有时候更要命。
“警官先生,我们现在可以走了吗?”
加尔特要不是忌惮纽约警察系统的独立,一旦触犯了这些黑皮警察的利益,即便是再强大的对手,他们也敢不死不休,除非遇到纽约真正的主人——华尔街银行家。
华尔街的银行家可不好见,于是,警察在街头作威作福也就成了一种普遍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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