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44 义举-《妙手天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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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只是在医术上,在这之外更多的领域,都有她挥的价值。
就像是温三小姐做的那些事一样。
除了具备医者仁心,还有就是侠者的大义和情怀。
元宝做这这些,是义举,是侠气之心。虽然这孩子小,却是一个能让人看到未来和明白生活意义的人。
而这件义举,翌日便轰动了整个璐华城。
闹得沸沸扬扬的儿童失踪一案,在一夜之间被破坏了,失踪的二十多名儿童也全部被救出来了。
之所以能这么顺利地救出,是因为一名六七岁小男孩的功劳。这个小男孩不畏艰险,勇闯龙潭,最后成功捣毁整个贩卖团伙的义举在璐华城广为流传。
不但如此,在这次拯救行动中挥不小作用的路曼声以及付志洲,也都赢得了百姓的称赞和良好口碑。那些失去孩子的家庭更视他们为恩人,齐聚璐华城街头,跪谢这些为他们找回孩子的恩人。
璐华城的小英雄,金慕殊,更成了全城的风云人物。
而探知他的真实身份,更是让人吓了一跳。原来这个小孩来头如此大,怪不得年纪轻轻就这般有作为。
一个不是大尧的人,都能有这种英勇的行为,更加值得嘉许。
而这位人人称道的小英雄,如今正在大尧皇宫做客,是路御医朋友之子。种种牵扯和关联,也是让人好奇不已。
“路御医,你知道麽,因为这次的事,大尧百姓之间对和大杨越频繁的商业贸易反对声浪小了许多。”以前因为大尧环境相对闭塞,对于别国商业活动大举进驻大尧的行为,总是有着惶恐和担忧的。
但是自从金慕殊义举过后,在百姓之间对大杨的敌意便小了许多。即便不是来自同一个国家,依然能够友好相处。
而金慕殊所代表的金家,是天下第一富,大杨旗下最重要的大米、茶叶、钱庄、丝绸产业也多是以金家为主,在某些方面居于垄断地位。
与其他汲汲于名利的商人不同,金家是弃武从商,既是武林世家,又是书香门第,比起商人的满身铜臭,他们则具备更多的忠肝义胆和侠义情怀。
这一次金慕殊的事,就更加证实了这一点,也让大尧百姓对金家明月堡产生了不少好感。
“啊,路御医,我开始怀疑那位小少爷本来的目的是不是就是这个了。”不管金慕殊过去做的都是些什么样的事,是混商场还是混江湖的,有一个共同点:那便是他是金家的子孙。
想必这些日子,金慕殊在璐华城中听到了不少的声音。其中有很多就是反对大杨和大尧的贸易往来,这其中可能还掺杂着一些不利于金家明月堡的言论。小少爷听到这样的话,肯定是想要为金家做些什么。
可能被人贩子拐走的事只是凑巧,但最后促使他做这件事的,可能这是一个方面。
或许你会说,对方只是一个六七岁的小鬼,他哪里会知道这些?这样的孩子,通常都在玩泥巴,找父母要玩具,怎么可能就会考虑这么复杂深奥的事了?
要是以前,宫旬也有可能会这么想。但通过这几日和金慕殊的相处,让宫旬清楚这个小孩子心智远比同龄人要成熟,身形还是小孩子,却已经会用成人的思维来看待问题。
他很聪明,而且很机灵,他知道什么样做才是对他最好的。
单是从这一点来看,明月堡也很了不得,居然培养出了这样的长孙。
金家儿郎,每一个都是人中之龙,到了长孙一辈,依然遗传着最优秀的基因。这一点,可是让无数人嫉妒得不行。
就好比说宫旬,他不求别的,以后他的孩子要是也有金慕殊这样的心智,那他就非常的满意了。
当然,这孩子最好是他和路曼声生的。
他的脑袋无需言说,路御医虽然不见得多聪明,但智慧在正常人之上的水平。两人结合,孩子的水准还是让他放心的。
“你想得太多了吧,元宝是机缘巧合撞上这样的事,才会决定出手相助。别说得他做这些都是别有用心似的。”虽然宫旬的意思不是这样,但听起来还是有些怪怪的。
路曼声相信金慕殊很聪明,但他毕竟还是一个孩子。玩不来大人的城府,也没他们想的那么复杂,他做这些,只是认为他觉得应该这样做。
他的教育从小就告诉他,看到不平事要出手相助。而他从小游戏江湖,让他胆大、好奇心重,遇到什么有趣的事总是要参与一番。
这只不过是这孩子在正常情况下出现的正常举动罢了,想得过于复杂,对这孩子也不公平。
“或许吧,不过元宝从哪里看都不像是一个孩子,我倒是挺喜欢那个小家伙的。”说着,宫旬忽然凑到了路曼声的耳朵旁,用一种十分暧/昧的声音对她道:“以后路御医,也要为我生一个这样聪明又可爱的孩儿~”(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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