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七十一章 又见人烟-《灵异手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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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黄天都这样说了,我们便甩开十一路,慢慢往外量,好在我们已经习惯了走山路,咬咬牙还能坚持下来。
半天之后,我们在一个小溪边停下了脚步,已经是中午了,在小溪中掬水喝了个水饱之后,胖子和黄天两人出找吃的,我捡了一大堆的干柴,又少了一些干枯掉的野草,点燃了一堆篝火,等着他们。
不得不说,这俩货的野外生存能力真的不一般,短短半个小时,胖子就挖了几个大番薯,黄天打了一只野鸡。
到小溪边洗干净之后,我将火堆挪了一个位置,胖子用军工铲在地上刨了个坑,将番薯扔在坑里,黄天也将野鸡拔毛开膛,之后用黄泥细细的包裹起来,又找了几个大树叶子裹起来,一起扔在坑里,胖子在上面盖上一层土之后,我们又把火堆转移过来。
烧了大约一个小时,柴火也烧完了,胖子将自己的外套脱下来,到小溪中按湿了,拿回来把火扑灭,毕竟在山里,要是引起了山火我们可扶不起这个责任。
将剩余的炭灰扒拉开,胖子小心的用军工铲将上面的那层土铲走,顿时一股清香味传来,让我们的肚子不约而同的咕噜了几下。
包裹山鸡的树叶早就烤的焦黄脆,里面的黄泥也裂开了一道道缝隙,番薯的清香味渗入到里面,又香又甜。
胖子也不顾的烫手,直接将山鸡捧出来在地上一摔,黄泥纷纷落在地上,露出了里面黄橙橙的烤鸡。
“哈哈!叫花鸡,老子也当一回叫花子,不过可惜的是没有盐和佐料,要是能再有一瓶快乐小酒就更爽了。”
胖子一边流哈喇子一边摇头晃脑的埋怨着没有这没有那,都这个时候了还想喝酒?省省吧!
我鄙视的看了胖子一眼,这家伙最不靠谱,在这种况下,有得出就不错了,还想喝酒?简直就是痴心妄想。
我没动叫花鸡,而是捡了一块番薯放在石头上晾着,这种方法烤出来的番薯最烫,没有一定的时间根本没办法吃,烫嘴。
总而之,这顿饭吃得还算可以,只不过在停下来之后双腿那叫一个疼,疼的我只想躺在地上睡一觉。
一开始的时候虽然也疼,但是走着走着就开始麻木了,等双腿彻底麻木了之后就感觉不到疼了,可着一停下来,麻木劲消失了,那种酸胀疼让人哭的味儿都有。
不光是我,连胖子也不想动,不过没办法在山里多呆一天就会多遭一天的罪,还是尽快出去的好,我现在在知道,大山里的孩子们为什么拼了命的想要走出大山,来到城市中安家落户,因为在山里的条件实在太艰苦了。
有些文艺作品中将大山说得美丽异常,民风淳朴,仿若陶渊明笔下的桃花源,理想中的国度,可惜在现实中是不可能有桃花源的,也许拉拉她们所住的地底算是桃花源,可惜那生活不属于我。
又走了一下午,在天擦黑的时候我们才在一处水源停下来,照例是胖子和黄天去找吃的,我生活,这次打了好几下才将将火引燃了,打火机快没气了,这不是要命的事吗?
没有打火机就意味着没有了火种,没有火种就意味着我们将要吃生东西了,而且更重要的是在野外生存,这大山中并不平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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