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听完黑衣青年的话,孟秋雨哼哼一笑说道:“看来你很诚实,只不过还有另外一个选择,既然你得罪了强敌,那人一定很想要你的命。如果我把你带回流沙城,不仅不用给你那些奖赏,我还可以从你仇人的手里拿到一些奖赏,你说我该不该这样做呢?” 黑衣青年脸色一变,他还真没想到这一点,看着孟秋雨一脸邪笑,黑衣青年摇头叹息道:“咱们可往日无怨,近日无仇,你何苦害我入地狱。去了流沙城,我简直生不如死,你还不如现在就杀了我。” “哦,这又是为何?”孟秋雨越发好奇的再次问道。 “我得罪的人是流沙城城主,不,准确的说应该是流沙城城主的女儿萧玫瑰,我不小心看到了那女人洗澡,于是她就缠上了我,要死要活让我当她的夫君,我不从,随后她那老爹就派人追杀我,我只好逃出流沙城,在莽荒之地四处躲藏。”黑衣青年一脸委屈的说道。 “这么好的事情无数人巴不得想落到自己头上,你倒好,堂堂流沙城城主的女儿你竟然不要,莫非你有心上人?”孟秋雨对于这种事情也开始八卦起来,他看得出黑衣青年心性不坏,自然是没有杀他之心。 黑衣青年的脸色瞬间变成了苦瓜色,看着孟秋雨摇头道:“如果萧玫瑰有你女人一半的美丽,我也会欣然接受,可你却不知道,莽荒之地两朵花,第一朵说的便是天霜城城主之女季芙蓉,另外一朵花就是萧玫瑰,可这女人根本和花联系不到一起,唯一能有联系的就是她叫萧玫瑰。” “她身高八尺,胳膊比我的大腿还粗,如果仅仅是高大肥胖也就算了,问题是这女人还满脸黝黑,相貌奇丑,听说她一次就能吃得下一头妖兽,这样的女人你愿意要吗?” 孟秋雨脸色抽了几下,强忍着笑意没有笑出声来,他能想象到这个萧玫瑰有多可怕,这样的女人恐怕没有男人愿意接受,何况黑衣青年本来也是相貌英俊之人,这样的男人岂会没有女人青睐。 “咳咳咳!”孟秋雨轻咳了几声笑道:“但你有没有想过,如果你娶了萧玫瑰,岂不是一步登天,流沙城城主的姑爷,你也就不用再四处躲藏,朝不保夕了。虽然萧玫瑰是可怕了一点,但好歹也是女人,黑灯瞎火下没什么两样,而且还足够有肉感不是吗?” “你……谢谢好意,我受之不起。”黑衣青年被孟秋雨的调侃弄得啼笑皆非,想到萧玫瑰那如狼似虎,看到他都恨不得一口吃掉的模样,他就浑身起满了鸡皮疙瘩。 “好了,我要离开这里,如果你没地方去,可以去天霜城,去找沈无涯,就说是我让你去的,他会收留你在天霜城加入护卫军。”孟秋雨不在调侃黑衣青年,正色道。 “你是从天霜城而来?我还正要去投奔天霜城城主,却不料被这些食人族的家伙一路追杀,要不是遇到你,我就在劫难逃了。”黑衣青年叹息道。 “如今的天霜城城主已经是季芙蓉,她也是我的女人,希望你不要打什么歪主意,否则就不仅仅是流沙城的人在追杀你,整个莽荒之地都没有你的容身之处。”孟秋雨警告道。 “什么?季芙蓉也是你的女人?”黑衣青年吃惊过后,急忙说道:“孟兄,那你有没有见过季芙蓉身边的银秀?她现在还好吗?” 孟秋雨愣了一下,随即才明白,看来这家伙的心上人是季芙蓉身边那个冷艳女子银秀,银秀的实力也不俗,相貌也的确惹人垂涎,也不知道这家伙什么时候见过银秀。 “她很好,现在贴身保护季芙蓉,既然你喜欢的女人是银秀,那你去天霜城也算是去对了对方。帮我和季芙蓉带一句话,我的承诺从不食言。” “好,孟兄,小弟叫彭通海,希望我们能在天霜城再见面,你的话,我也一定带到。”黑衣青年抱拳道。 告别了彭通海,孟秋雨再次启程,知道林慕雪等女在流沙城,孟秋雨的心已经迫不及待想要飞到流沙城,他依旧没有改变路线,而是准备直接穿过蛮夷部落,再经过诡异森林直接到流沙城。 穿过这片密林后,孟秋雨已经进入了蛮夷部落的势力范围。 整个莽荒之地除了人类居住的一些城池,最大的势力范围便是蛮夷部落,所谓的蛮夷部落是有无数种族形成,他们占据不同地域,一旦有人类侵犯他们的领地,这些蛮夷部落便会联合起来共同对敌。 孟秋雨行走了一天,没有再次遇到任何种族之人,就连最凶残的食人族也没遇到过,这倒是让孟秋雨有些疑惑,人人谈到蛮夷部落都会感到恐惧,他却没有感觉出来有任何危险。 而孟秋雨并不知道,此时的蛮夷部落发生了一件重大事情,所有部落之人都聚集到了神兽山,神兽山内拥有蛮夷部落各族人膜拜的圣物凤凰神羽,几枚蕴含凤凰之血的凤凰之羽。 在不久前,凤凰神羽却是不翼而飞,惊动了蛮夷部落各族之人,现在蛮夷部落正在追寻盗走凤凰神羽之人,而黑衣青年彭通海也遭受了无妄之灾,被食人族数十名弟子发现了行踪,所以才会追杀他。 蛮夷部落各族强者都聚集到了一起,食人族又是最不受待见的一个种族,孟秋雨经过的地方就在食人族的范围内,而食人族又十分懒散,只要吃饱喝足,他们不愿意四处走动,所以孟秋雨一路走来,并没有遇到任何食人族。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