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04章 章 S级危险人物-《都市超级狂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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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早年在进入骑士团考核的时候,在他们那一届,约翰就是最出色的存在,他杀死同他一起的所有少年,手段既残忍又血腥,约翰最乐意做得事情就是将尸体划上一百多刀,然后再将尸体的内脏给掏空。

    进入骑士团之后,骑士团的兄弟给他起了一个外号,叫做血腥约翰。

    这个称号,让约翰觉得所谓的皇家骑士团也不过如此,他们也会因为他的手段而感到恐惧,约翰因此感到骄傲。

    可是等约翰被分配到世界各地执行任务的时候,约翰才知道自己的弱小。

    在皇家骑士团中,任何一个人都是整个英国乃至世界最顶级的存在,无论是哪个层面,“血腥约翰”除了将人杀死后的手段让人觉得畏惧一点,约翰本身的杀人技艺,在皇家骑士团的兄弟面前,实在不值一提。

    骄傲的约翰感觉到了深深的惶恐,从前的他可一直都是第一的,平庸让约翰无法忍受,哪怕约翰知道皇家骑士团,是这个世界上最尖端的那一部分人,约翰心里也依旧无法平衡!

    在约翰心里,人可以平庸,但是不可以甘愿平庸。

    于是约翰一次又一次地主动出勤任务,去世界上最危险的地方,执行死亡率最高的任务,在钢丝上跳舞,不断地磨练着自己的杀人技艺。

    约翰的身手日渐成熟,在那些硝烟弥漫的战场上,约翰舍弃了他从父辈中传下来的剑法,将热武器熟练的运用,约翰的杀人技巧愈的完美。

    当一条条人命在约翰的指尖流过的时候,约翰的心中就会有一种难以言明的快感,那种快感比**和毒品更让约翰上瘾。

    约翰爱上了杀人,在约翰的心中,杀人就如同一项艺术一样,是和绘画,写作……等等伟大的艺术一样,是需要创作的。

    杀人是艺术,约翰总是如此觉得。

    在那片鲜血的边缘地带,约翰将自己的杀人技巧磨练到了顶峰的时候,约翰回到了英国,回到了皇家骑士团,这片曾经给予他耻辱的地方。

    在英国的约翰,迫切地想要证明自己的强大,但是这片安居乐业的土地上,并没有复杂棘手的任务交给约翰,想要在证明自己的约翰一直等不到这个机会。

    终于,一个叫做6风的华夏男人来到了这片土地,将讨厌鬼威廉杀了。

    约翰以为这个敢公然挑战整个英国皇室的神秘男人,绝对会是一个了不起的存在,但是很快约翰就失望了,情报部门给出的评价只有b级!

    这是一个名不见转的小人物,约翰很快就失去了兴趣,弱者杀起来对约翰来说并没有任何快感,除非是虐杀。

    约翰喜欢虐杀,他最喜欢做得还有将敌人身上的肉一片片地割下来,这一招约翰是从华夏的某个雇佣兵手里学来的,叫做凌迟。

    据那个雇佣兵说,华夏明朝最优秀的凌迟手,能将人身上割下两千多块肉来而不死。

    约翰学会了这一招,并且将这一招用在了,传他这个凌迟技巧的华夏人身上!

    遗憾的是,约翰用小刀只在这名华夏雇佣兵身上割下了七百多刀,这名华夏人就死了。

    觉得自己很失败的约翰,在剑桥大学特意去听了人体解刨课程,在整个课程上,约翰对人的身体有了进一步的认识。

    为了试验自己的成果,约翰在夜里的时候会猎杀那些在街边****的女人,用一个很高的价钱将她们骗回家,然后在将她们绑在床上,在她们惊恐的眼神中,约翰一刀刀割下她们身上的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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