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丽灵梦-《东方炼金使》


    第(2/3)页

    不过因为灵梦那露出腋下的巫女服,所以也会被称为“腋巫女”。

    即使在冬天,灵梦也仍然穿着那露出腋下的巫女服。

    裙子,袖子,蝴蝶结等这些地方有很多细节部分,但是即使画得很小也看得很清晰。

    平时所使用的道具是御币、封魔针和符札。顺带一提,灵梦的衣服和道具,都是由森近霖之助所制作的。

    身高上,在成长期的十几岁的少女中,属于“稍高”组。

    性格:

    思想单纯,表里如一,十分放松与悠闲,很讨厌麻烦的事情。

    由于一个人住在远离人间之里的博丽神社,大多数时候和其他人都没有什么来往。

    没事的时候会拿着扫帚扫来扫去,或者坐在神社的走廊一个人喝茶。

    看上去对人类和妖怪都一视同仁,但实际上是对两者都怎么不感兴趣,甚至可以说是有些冷漠。

    因为这种性格,有力的妖怪会喜欢上她,而能力不足的妖怪则惧怕她。

    不过,她在工作上对妖怪是不问情由,一律退治的。

    很是爱财的样子,会想出种种办法招揽人们来赚钱。

    她似乎并不认为努力能有所回报,因此也总是整天悠悠闲闲,一副无所事事的样子。

    天生缺乏危机感,每次都是当异变已经出现,或是受到了其他人的提醒之后,她才匆匆出去解决异变。

    出的时候往往漫无目的,但凭借着运气或者是直觉,灵梦总能够走上正确的道路,成功解决异变。

    在旧作中她天性乐天,讨厌修行。虽然曾上山修行,其实也只是为了美食和温泉。拥有卷入奇异事件的体质,不过本人却乐在其中(《灵异传》中甚至是心血来潮自己闯进地狱和魔界)。

    事迹(原作):

    作为博丽神社的巫女,主要的工作就是退治妖怪、解决异变、维持博丽大结界和整个幻想乡的秩序。解决异变的过程往往也是新角色登场的过程,这也使得博丽神社渐渐成为了那些“强者”们聚会的地方,说是被妖怪们占领了神社也不为过。于是神社就越没有人类来供奉了。失去了人类的供奉使得香火钱变得匮乏,让她十分的苦恼。不过博丽神社一直就以解决异变为业,没办法指望香火钱的供奉。

    身为巫女,说起来可能连神社里到底供奉着哪路神明都不清楚,正作中也从未提过神社里供奉的到底是谁。平时对巫女工作的认识就是解决异变和降妖除魔,对于神社信仰的减少以及神社周边妖怪的增加,她就算是意识到了,也无动于衷的样子。这种情况直至拜访了守矢神社的两位神明后才有所改观。她第一次出现了竞争对手。随后佛教和道教相继进入了幻想乡,让巫女感到了严重的信仰危机。

    红雾异变中出去清除影响人类生活的红雾。从红魔馆的门卫红美铃处得知红魔馆馆主蕾米莉亚的存在,于是闯入红魔馆,并用十分强硬的手段解决了这个异变,结果反而被蕾米赖上了。某天蕾米来到神社时被突如其来的奇怪大雨困住,而且雨只下在了蕾米和红魔馆的周围,于是被蕾米拜托去红魔馆看看。于是灵梦再次前往红魔馆,结果碰到了到处捣乱的芙兰并好好地教育弹幕对决了她一番。

    春雪异变中因为漫长的寒冬而去调查为何春天还没到来。顺着樱花瓣的线索来到了冥界的白玉楼。和幽幽子交涉未果后,打败对方。由于灵梦用暴力的方式打开了冥界与现世的结界,异变结束后不得不请八云紫将其修复。

    萃梦想异变中,本来在博丽神社的确经常有妖怪开宴会,不过在春雪异变之后,宴会频繁得不正常,还伴有妖雾的出现,因而前往调查,找到了幕后的伊吹萃香。异变结束后,将萃香留在了神社帮忙做体力活。

    永夜异变中,被紫拉着去调查消失的满月。为了在尽可能少地造成影响的情况下解决此异变,两人停止了夜晚,结果被魔理沙误认为是异变的起者。最后来到了永远亭,击败了八意永琳和蓬莱山辉夜,夺回了真实的满月。后来被辉夜建议去迷途竹林玩试胆,结果碰到了藤原妹红,被对方当成是辉夜派来找茬的,结果打了一架。

    花之异变中,认为幻想乡中所有的花朵全部盛开是很明显的异变,心里想如果不去解决的话会被认为是在偷懒,于是出调查。直到最后遇上了阎王四季映姬之后,才知道花之异变凭她自己没法解决。

    守矢异变中,对于莫名其妙的被要求停业,决定上山去看看对方是什么来头。在一路击破上山路上的障碍之后,见到了新来到幻想乡的两个神明:八坂神奈子和泄矢诹访子。进行了磋商威迫之后,两边达成了一定程度上的协议,用风调雨顺等等为条件,换取山下的信仰。

    地震异变中,神社被地震震塌了,心情很不爽,于是开始了调查,结果现每个人身边都有绯色的云雾,并且变成那个人的气质所代表的天气。顺着这个线索,最后在天界找到异变的动者比那名居天子,教训对方一番。本来由气质确定的天气回归了正常,天子也在神社下方安下要石以防止地震。

    地灵殿异变中,神社门前喷了间歇泉。本来是一件很享受的事情,但是后来间歇泉中出现了怨灵。只想着泡温泉的她被紫等妖怪赶去地底去调查。途经地灵殿,见到了主人古明地觉,现都是她养的宠物在作怪。最后来到了地狱遗址,见到了引巨大能量的地狱鸦灵乌路空。回到地上后才得知间歇泉是神奈子等人起的产业革命计划中的一部分,地狱鸦的力量都是他们赐予的。上山想当面质询时,没有见到神明,却见到了前来祈求神明力量的,觉的妹妹古明地恋,恋恋现灵梦是之前进入地底打倒了姐姐的人,于是向灵梦起挑战。打倒恋恋之后,终于见到了神明。

    星莲船异变中,天空中忽然出现了飞翔的宝船。在线路a中,灵梦认为宝船上有宝物,并前往搜刮;在线路B中,灵梦认为会飞的宝船是个异变,于是前往调查。灵梦在一路上收集了许多的uFo型的飞仓碎片,并没有想到它们是复活圣白莲的钥匙。宝船载着灵梦和一行妖怪前往位于魔界边缘的法界,白莲的封印被解开,重新回到了世间轮回之中。白莲认为灵梦也是一个厌恶妖怪的传统人类,于是两人开打。尽管白莲被打败了,但基于幻想乡人类和妖怪平等的原则,她和妖怪们仍然在幻想乡获得了一席之地。之后在检查那些飞仓碎片的时候,灵梦现了一条小蛇一样的东西逃窜出去,于是一路跟着小蛇,最后现了把飞仓碎片变成uFo型的幕后黑手——封兽鵺并将其打倒。

    神灵庙异变,弱小而又繁杂的神灵让她觉察到了些危机感,如果放任不管,被人误认是神社所为的话就麻烦了。得到指引后潜入命莲寺墓地调查,把复活的丰聪耳神子好好教训了一顿。后来听说妖怪们找来强大的家伙来对付神子,于是又跑到命莲寺把新来的妖怪二岩猯藏教训了一番。

    《求闻口授》中,接到了村民们的委托,闯进了阿求她们的会谈之中,粗暴地打断了会谈并把神子、白莲和神奈子她们全部驱散。不过似乎被神子看出也想要暴力以外的和平。

    心绮楼异变中,作为代表八百万神的代言者参战。在击败众多对手收集了大量人气之后遇到了二岩猯藏,在猯藏的提醒之下现了事情的不对劲并在丑时三刻前赶到了人类村落,在人类村落中遇到了引这次骚动的人——秦心。在击败秦心之后得知这次骚动是因为“希望之面”的丢失,而让感情的平衡被打破所造成的,为了暂时抑制各种情绪的暴走,灵梦把收集到的人气给予秦心以代替“希望之面”。不过这个方法似乎只能够延长一下暴走的期限而不能从根本上解决…

    辉针城异变中,因为武器的变化和妖怪的暴动而出调查异变。在平息妖怪们的暴乱之后冲进了幻想乡上空魔力风暴中的辉针城,打倒了这次异变的幕后黑手——鬼人正邪和少名针妙丸。得知原来这次的异变时喜欢颠倒逆反的天邪鬼——鬼人正邪,唆使拥有可以实现愿望力量的万宝槌的一寸法师后裔——少名针妙丸所引的……灵梦把针妙丸监视起来以确认万宝槌的魔力回收,不过此时却再次出现了异变一般的魔力的风暴。对此感到困惑的灵梦再次冲进风暴之中,现之前借助万宝槌而获得力量的付丧神们从别的地方得到维持自身的力量,想要谋求自身的独立……灵梦和教导付丧神们维持自身力量方法的堀川雷鼓展开符卡对决并将其击败。

    博丽神社供奉的神:

    关于博丽神社所供奉的神明,原作作者Zun并没有指出确切的对象

    不过根据《东方香霖堂》的内容,可以得出以下的信息

    灵梦不知道博丽神社的神是什么,连巫女都已经忘记的神。

    神社过去曾经被恶灵占据过,现在没有恶灵的踪迹。

    霖之助建议神社找一个新神。

    霖之助知道博丽神社的由来

    据说是一个在出云大会上也是毫无存在感的弱小神明

    根据旧作中的剧情来看魅魔做过博丽神社的作祟神

    博丽巫女的传承问题

    ‘儚月抄’最终话文文说了一句:“又到了不得不去寻找新的巫女的时期吧”“这是第几次了来着?”令博丽巫女的传承起了很多未知数。

    然而博丽神社的秘宝阴阳玉只有博丽巫女的血统的人才能使用,那如果是选举出来的肯定是没有所谓血统了……巫女是选出来的还是世袭的,众说纷纭。

    对博丽巫女的传承的问题还是存在很多疑点,神主创作出文这个角色的时间是在‘永夜抄’之后,并在‘花映冢’中让文登场,而紫与博丽大结界的设定则是在此之前就已经完成的了,因此也可以知道,在大结界的设定中,并没有文参与的位置,更不要说选择巫女这种重要的事件了。那么神主为什么要在这里用这样一段意味深长的台词呢?

    ‘风神录’中文的角色设定:「这一次,从白狼天狗那里获知了有侵入者的报告。在这种情况下,一般是由身为自警队领导者的大天狗作为总指挥,而白狼天狗负责交涉,以及担任警备工作。但是,不知为什么,大天狗却命令报导机构的她去负责交涉。」

    有人认为天狗社会的上层领导者大天狗不认识博丽灵梦,进一步的说明天狗社会中并不知道这一代的博丽巫女博丽灵梦,这句话的理由根本不充分,越是高级的社会体系对于情报管制就越严格。个人认为天狗当中也是一样,风神录也是个很好的例子,大天狗明明知道对方是文熟悉的人却没有把这一消息告诉文而是直接让文去找主角了,由此可以知道天狗的社会里上级对下级从来就是只会告诉它们需要它们知道的事情。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