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六十三章 感受-《逆水行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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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午,宇文温和陈五弟田正月郝大胆等几位国公走在林间,一行人特地绕开林间小路,专往坑洼不平的地方走,一边走一边聊天,聊的是《明德律》。

    从去年到现在,围绕《明德律》诸多分篇和条款的争论,折腾了将近一年,终于尘埃落定,明年就要正式颁布实行。

    《明德律》从初稿到定稿,许多条款有了变化,但主要的内容,大体上达到了宇文温的要求,他如愿以偿开了个好头,在法律层面上打好了框架和基础,以便将来周国的律法体系能够适应工业时代。

    至于将来国家会发展成什么样子,已经不关他的事了,因为他大概活不到那个时候,想管也管不了。

    说到《明德律》,宇文温就提到《民律》中规定的祖父母父母在,除(嫡)长子(嫡)长孙外,其他子孙可别籍异财,说说自己的感受:

    这是必须的,旁支庶出子弟对于生活方式,必须有自己的选择权。

    该条款的目的就是强制析户,从户籍上瓦解那些累世同居大家族,避免一个户籍下有几十口甚至上百口人的情况出现,并且从法律上肯定了子孙分家拥有私人财产的正当性。

    如此一来,就让农桑时代聚族而居的大家族生活方式,理所当然地向工商时代的小家庭生活方式过渡。

    从今往后,工商业者们在和地主宗族争夺劳动力时,有了王法的保障。

    被宗族大家族束缚在土地上的人们,有了婚姻自由(相对),财产自由(相对),有了外出务工自己组织家庭过小日子的合法权利。

    对此,几位老部下都是很赞同的。

    因为大家感同身受。

    首先,他们自幼家中贫困,所以为了活下去有一口饭吃,才选择当兵。

    其次,自己在战场上玩命换得军功,以此平步青云,赡养父母,娶妻生子,即便一直帮助同乡,还有八竿子打不着的同宗们,却不愿让所谓亲人有染指自己家产的机会。

    上战场,难免马革裹尸还,这时候,孤儿寡母就要面对上门热情帮忙的所谓族亲,对方会以各种理由,变着法子从孤儿寡母手中要钱财。

    好男儿在战场上用命换回来的田地家产,没道理妻儿享受不到,却要被所谓的族亲瓜分。

    那些人,总是以同居共财等借口来要好处,遗属们烦不甚烦,一场丧事,亡者还没下葬,一帮子族亲就能把遗属们弄得欲哭无泪。

    围绕阵亡军人遗产而发生的各种破事层出不穷,陈五弟等人见多了,所以对于打着同居共财旗号明目张胆瓜分阵亡军人遗产的做法深恶痛绝。

    所以,大家都支持别籍异财,对此,宇文温有话说:

    你们呐,不要光支持对别人别籍异财,自家也得适当析产分家,别老想着儿孙住在一起,团团圆圆,天天都看得到,这样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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