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55章 有仇报仇-《红警18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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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目前的证据,已经可以切有实证的证明你一共强暴十二名妇女,并且造成其中六名自杀。而按照我们中国刑法规定强暴妇女的将会判刑,如果造成严重后果的可以判处十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其中造成被害人自杀,精神失常,多次强暴妇女,那算是严重后果。而被告人邦德已经切有实证的强暴了十二名妇女,算是多次强暴,并且造成了六名妇女自尽,所以算是特别严重的后果了。这种行为不严惩不足以平民愤,所以请求判处死刑!”军事检察院的检察官说道。

    军事法院的法官主动说:“不论是按照当年大明王朝的法律,还是按照我们新中国的法律,都是必死无疑了。所以,待下去,执行绞刑!由于我们是军管时期,军事法院可以临时获得死刑最终审核权,所以立即执行。”

    如果按照一般流程,判处死刑是要由中央的最高法院来进行复合的,这个是对于死刑的慎重。死刑在以后会被控制越来越严格,而有些时候死刑甚至明明被判刑了,可是却迟迟无法得到执行。比如说后世也许有人说中国法院执行死刑的时候很慢,判刑了之后一两年才会被执行。可是事实上这个已经算快了,有些国家判处死刑之后二十多年之后才执行。在后世美国也许判处死刑之后七年之后被执行,那已经是属于比较快速的了。

    这个其实是对于死刑的万分慎重,宁可晚一些也都不要轻易错杀。虽然也许会有人认为这帮家伙罪有应得,应该快点死。可是对于死刑严格控制,这个也都是未来的主流了,不但不要轻易判处死刑,哪怕判处了死刑之后也都要多方审核,不能轻易立即执行。因为死刑是无法挽回的处罚方法,所以慎重是必须的。

    不过只有一个情况比较特殊,那也就是在战争期间,比如说在战争前线的时候实行军管时期,这个是让在大战区下属的军事法院是有权利判处死刑,并且立即执行的。所以这个军法官才是能够特意表明了,这样是避免大军不解或者是被扣上滥用法律的嫌疑。这个是在军管时期才有的特色,如果是别的时候是没有别的特殊原因,那想要判处死刑是必须要经过中央最高法院同意的。

    不过,这个时候趁着军管的时候,赶紧把这些葡萄牙人都给判死了,这一会才能够造成既定事实,然后避免国内那些瞎咧咧的家伙,避免他们瞎扯淡。如果错过了这个时间,那恐怕以后想要判处死刑那也都不是那么容易的了。

    听到了那个绞刑,立马马上有人拉着他下去,准备执行绞刑了。不过那个葡萄牙青年明显也都知道自己恐怕这次是必死无疑了,他不甘心的大喊。

    “我是外国人,我们有领事裁判权!”青年邦德还是不甘心的喊道。

    不过这个理由很多人都会用,不过对于中国人没有用,因为王国瑞根本不会承认那些条约的,满清签订的条约王国瑞不会承认,直接让他去找满清。反正满清皇帝光绪还在,现在还在给京城百姓倒夜香呢,有本事去找他们啊!

    那个葡萄牙青年被拉走之后,不过他还是大喊:“我要斩首,不要绞刑!绞刑是低等人才用的,我们是贵族,应该斩首!”

    “斩首?他居然不要绞刑,要斩首?绞刑还能留全尸,他居然要斩首?这个到底是什么世道?”有人疑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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