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猎人之子-《我在费伦开创仁德之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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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导致毒虫猛兽乃至蚊虫都不会伤害他,身体素质的增强也使得一些疾病,还没开始就已经结束。

    他一个人住在深山,完全可以过着自给自足的生活,但加上一个十多岁的孩子,哪就是拿他的命在开玩笑。

    所以,他想带着彪去狩猎野兽。

    整一些兽肉拿去三猪镇贩卖,用得来的钱购置一些必需品。

    紧跟着郑礼后背行走的杰特,差点因为郑礼突然的停顿被撞倒。

    听完郑礼的问题,他恭敬回答。

    “老师,我认识三猪镇内一名信誉不错的屠夫,之前父亲狩猎到的野兽都是在他家贩卖,我可以去找他售卖你说的兽肉。”

    郑礼满意点头。

    “很好,到时候就由你帮忙处理。”

    转眼便到了下午。

    茂密的山林道路并不好走,落叶形成的陷阱,湿滑的泥土,一个不注意就得中招。

    纵使是在此生活良久的郑礼,也得小心注意脚下是否安全,更何况如今还带着杰特这个孩子。

    用了比以往更久的时间,两人一虎最终在太阳即将落下时,回到了茅屋。

    耷拉着脸的彪瘫倒在地,摊开四肢,呼呼的喘着粗气。

    它的身上挂着各类包裹。

    彪用事实证明老虎并不是一种很可靠的驼兽,即使是突变后的凶暴虎也不行。

    这些包裹里面装着的都是郑礼采购的必需品。

    用的钱是彪和郑礼花费两三小时,将狩猎到的野兽,交给杰特贩卖给屠夫获得。

    或许老虎作为驼兽是不合格,但不得不说,作为凶暴化的猛虎,狩猎的能力加强不止一倍。

    大包石墨,一磅盐,建设用的铁质工具,5枚铁质枪头。三十尺麻布,一些零碎的生活用品和最为昂贵的五十张白纸,这些都是三小时换来的战果。

    至于书写的工具,郑礼就买了一根羽毛笔,配套的墨水也没有买。

    原因是这俩玩意实在是太贵了,还需要经常更换。

    还不如自己整点石墨,再从隔壁山头的狼身上薅点毛,自己尝试做个毛笔出来。

    对于制造毛笔郑礼还是很有信心,毕竟他只是需要一根书写工具。

    对于笔只有一个要求,能写字就行,其余的需求都可以搁置。

    在杰特的帮助下,很快这一大堆包裹全部搬到茅屋角落。

    郑礼伸了个懒腰,也不带休息的从屋子后头取出熏制的风干肉。

    简单的用水清洗去除焦化层后涂上今天从小镇购买的调味品,便麻利的用木弓升起一堆火,把肉架在上面烧烤。

    看着站在一旁,有些呆滞的杰特,郑礼颇有些不好意思。

    “环境简陋,习惯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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