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6章 发光(八)-《我喜欢的女孩子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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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天傍晚,我和小诗进菜地那边的家吃晚餐,顺便带上给小外甥宇吃的零食。

    终于,小外甥宇可以名正言顺地喊小诗为“舅妈”啦!

    以前当我还没遇到小诗之前,每次在家吃完饭要去“心天地”,小外甥宇都会问我:“舅舅,你要去哪里?”

    而我知道说太多大人的话,他也不好理解。所以我就故意笑着回答:“我去找你舅妈呀。”

    一次两次,三次四次,五次六次……终于,我找到他的舅妈回来了!

    二家姐当时可能突然好想养宠物吧,所以家里多了一只黑色的小宠物狗,叫“小黑”。

    小黑年龄比较小,喜欢到处跑来跑去,看到动的东西就异常兴奋,会扑过去咬。因此呢,我怕。小时候被狗咬过的我,有了对狗的恐惧,只要看到狗有喜欢咬的动作,我都会很防备。嗯,一朝被狗咬,半世怕汪汪。

    二家姐就一直跟我强调一点,它还小,不会咬人的,只是跟你玩而已。

    好吧,我果断信了二家姐的这番话。

    所以,当小黑看到我脚趾头(我穿拖鞋)的时候,它仿佛看到了一种玩具,眼神发光似的向我的脚飞奔过来。然后,很像牙齿发痒要磨牙似的在我脚上刮来刮去。再然后,我感觉脚背有点痛,把脚抽起来一看,噢,脚背上有了两个小红点,明显破皮了。

    果然,有时候直觉比较可信。

    我给二家姐验证了一下小黑的犯罪证据,物证(我的脚),人证(小诗),同时满足。所以呢,是不是该抑制一下小黑那看似毫无疲惫感的亢奋?

    二家姐表示,不知道小黑有没有打过狂犬疫苗,毕竟那流动卖家说得不详细。同时还指责我也有一定的责任,大冷天的穿什么拖鞋?!

    好吧,怪我咯。

    小诗也加了一句:“谁叫你穿拖鞋,知道错了吧?!”

    好吧,都是我的错咯。

    简单处理一下伤口之后,一看到“小黑”朝我的脚趾头跑来,我就抽起脚让它够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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