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页 因为交代了101替自己驱逐野兽,陈冬青晕过去之前,倒也没有太担心自己会一睡不起。 不过她没有想到,野狼居然能够一路追随着她的气息,找到了她的洞。 其实也没有什么不好理解的。 拉牛车的农夫是个憨厚的中年男子。常年的风吹晒,叫他的脸上刻满风霜,皮肤呈麦色,和他骑着的黄牛颜色很像。 陈冬青将帽檐往下拉了拉,使了个虚假份通过关卡,坐上了一架牛车。 毕竟城镇中,巨大而又夸张的帽子,是一种流行。 现在,她穿着厚风衣,戴着一顶近乎夸张的帽子,走在路上也没有人多看她一眼。 要不是101机灵,将陈冬青拉进系统里,她多半就要被逮个正着。 记得头几个月陈冬青打探消息,顺带买两件衣服的时候,就被人认出来,差点带进了监狱。 如同陈冬青所猜想的一样,经过小半年的时光,女爵虽然还在寻找玛丽的下落,但已经没有那么严格。 在它狼生得意洋洋的时候,陈冬青正和101小心翼翼接近市区。 如头狼所愿,它成了这片丛林之中,话题最高的狼。 据说,后来在那丛林里,打猎的猎人经常会看见一只狼带领着一群狼,头狼的头顶,还顶着一只不知从哪里寻来的布娃娃。 头狼依依不舍,将陈冬青送出了丛林很久,快要抵达人类村庄时,才返回了丛林。 在丛林里当了小半年野人后,陈冬青上的伤好的七七八八,也制定好了完整的计划。她和狼群分别,踏上了新的旅程。 虽然狼也不存在什么棺材板。 大概让它的祖先听到它这样想,能气得棺材板都给它掀翻了。 它要做丛林中,最气的狼! 头狼起先还会反抗,可不知道101给它洗了什么脑,让它觉得头顶一只小白猫,显得无比威风高尚。 它成为群狼一霸,坐在头狼的脑袋上,挥斥方遒。 至于101...... 群狼也在她的带领下,成了丛林一霸。 不出三天,她就已经能上树摘果子,下树摸鱼了。 大抵是承了女爵的血脉,陈冬青的伤好得很快。 这边,头狼哭唧唧的吃了一条烧焦的烤鱼,另一边,陈冬青兴高采烈的继续烤另一条鱼。 头狼:“......”怎么办呢?只好强忍着眼泪吃了啊! 打掉牙往肚里咽的结果就是,陈冬青干脆将一整条鱼都塞进了它的嘴里。 第(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