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1.海港之夜(第八更!)-《黄金渔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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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死的,这个加拿大富佬运气真好,一来就搞到了一条好鱼。”

    “法克,难道连上帝都喜欢有钱人?我们已经出来一天了,一条鱼都没有钓到啊!”

    “那条鱼真不小,如果归我该多好,那今晚我就可以去格洛斯特港找两个美妞玩玩了。”

    一行人分别和鱼做了合影,伊沃森拍照的时候幸福的抱着这条鱼,他肯定以为这是今晚的晚餐,可惜,一切得让他失望了。

    蓝鳍金枪鱼之所以名贵,就在于它的稀有性,秦时鸥一行人钓到这条鱼之后再没有碰到鱼。

    当然,秦时鸥控制着一条大鱼,这条鱼在海底狂飙,肯定能碰到了同类,先后碰到十多条,但个头都比较小,最大的也一米多长,秦时鸥不想钓这样的小东西。

    再说,要是连着钓到太多蓝鳍金枪鱼也就太不正常,刚来还是低调点的好。

    下午四点钟,太阳还高高挂在天上,秦时鸥等人就准备收起鱼竿走人了。

    乔治浅滩距离海港有一段距离,开回去得三个多小时,所以要早点离开。

    同时,其他几条船的船主也开船准备离开,他们不会留在海上过夜,因为这些船大多是简单钓艇,储备的冰无法保留两天或者更长时间。

    而蓝鳍金枪鱼,一钓到手那就得放血冰镇,渔夫们都需要回到海港去补充油料和冰块。

    和这些渔船都是一路,秦时鸥的目的地也是美国人的地盘,格洛斯特港,因为新斯科舍半岛隔着更远,足足多出六十多公里。这就是一个小时的航程,耗费时间更多,也更浪费油料。

    拖网游艇马力大、船身坚固,自然行驶起来也更快,这样虽然秦时鸥等人是最后走的,但几乎和提前走的那些船只同时进入了港口。

    现在的格洛斯特港是钓艇的天下,拖网捕鱼船、围网渔船很少见,大大小小的钓艇星罗棋布,在码头里散落的到处都是。

    渔民们都很熟悉,甚至大多数人就是格洛斯特港的居民,所以回到码头之后,这些人就互相打招呼,询问渔获、开着玩笑。(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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